央廣網北京10月20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今天(20日),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召開,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依法治國,既是國家治理的選擇,也是百姓心中的期盼。法治關乎我們的生活和環境,也直接影響著我們每個人的命運。但並不是每個人,每個受保護的對象都能有效地用起法律武器。比如,環境污染受害者,比如環境本身。今天就來認識一位,替大家、替環境說話的法學教授,王燦發。
  “地球不會為自己說話,必須有人為它說話”。這句宣言,出自一個圓臉八字眉,“個頭就很環保”的男人,王燦發。作為法學教授,他替地球說話的方式是,用法律說話。
  王燦發:現在,已經有30多部環境資源保護的法律法規。已經比較多了,但是我們的法律存在一些問題。比如,對沒有做環境影響評價就上馬開工建設的,到後面發現了就讓它補辦手續,那你說誰還去做?當然,你上馬、建設了,已經投入很大了,要讓它拆掉那是非常困難的。
  在環境立法時,經濟的影子好像總是站在對立面。有關“環境”的法律,“環境”自己卻並不能說了算,而成了各方利益博弈的結果。環境和法治也因此付出過代價。
  王燦發:有產業界代表,有環保界的。在1995年,修改《大氣污染防治法》的時候,起草的修訂草案非常嚴格,按照那個去通過法律,那我們可能就不會有那麼嚴重的霧霾。當然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經濟。當時的那個稿子,就受到了產業界的強烈的反對。最後,推翻了以後就簡簡單單制訂了沒有多大作用的十條左右。很快環境急劇惡化。5年之後,不得不再次進行修訂,這是有教訓的。
  為了替地球說話,王燦發研究環境法,成立“污染受害者法律援助中心”、開通援助熱線,培訓律師、法官,參與環境法的制訂和修改,給相關職能部門講課。
  “教授很忙”是王燦發的常態。日程有所衝突時,王燦發也決不輕易放過參與立法進程。
  王燦發:環境公益訴訟的司法解釋,我雖然那天有五個會,但我還是推掉兩個去參加那個會,有的就說,對於生態破壞的訴訟不能實行被告舉證,我一聽這個,就趕快反駁,我說比如在內蒙挖煤,要讓牧民來證明草原的沙化是由於挖煤造成的,我說可能嗎?只能實行被告舉證制。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覺得我必須來參與這些立法的進程。
  20多年來,王燦發參與了國家、地方30多部環境相關法律法規的起草、審改、論證。新環保法明年開始實施,被稱為“史上最嚴”。裡面很多條款都更嚴格。王燦發和其他學者的研究成果也被納入其中。
  王燦發:對沒有做環境影響評價就上馬開工建設的,這一次環保法不允許補辦手續了。要恢複原狀還要給予罰款。這在我們寫文章的時候,都提到這個問題和應該怎麼改。這隻是法律規範吸收了研究的結果。
  多年來,替地球說話的王燦發得過很多榮譽:十年法治人物、全球環保英雄、時尚先生。2007年,美國時代周刊給王燦發畫了一幅肖像:畫上王燦發嘴裡吐出一口氣,就吹走了煙囪中冒出的濃煙。
  王燦發:有個煙囪,我一吹,好像把這個污染給吹走了。實際上我哪有這麼大的能力啊,哈哈哈。
  王燦發:這不是這一本上麽,30位男人代表“中國光明面”,其中就選到了我,上了《時尚先生》兩次了,“為被污染的水、土地和空氣申訴”。
  記者:您當時知道這個,自己覺得吃驚嗎?
  王燦發:對,我當時也很吃驚,我說我這人這麼土,也無時尚可談。這就說明我們的環境法在社會上有了影響,要是在二十年前,就不可能有這樣的事。為什麼我還參與評獎、去領獎,就是因為我們要擴大一些影響。
  從事環境法已經進入第4個十年,王燦發還在參與環境立法進程的路上。
  王燦發:我一直在提“不得惡化原則”。在我們這兒應該是比較新的原則。一個法律制定了以後,倒使這兒的空氣更惡化了,那麼要這個法幹嘛?  (原標題:[法治中國·我的故事]科學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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