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舞弊
  導讀:“哪怕你是小學畢業,短時間內也可以獲得本科證書;一年就能取得名校本科學歷”,記者以考生身份花費數萬元體驗了一把“自考神話”,助考機構的“神通”讓人觸目驚心。近日,黑龍生招生考試辦公室表示,涉嫌指使考生作弊的智聯經緯教育哈爾濱分公司不具備助考培訓資格,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
  @劉勛:扎扎實實地拿到自考文憑者,付出最多的是汗水辛勞,經濟成本不到千元,而這些動輒上萬元的助學培訓費讓走捷徑者免去汗水辛勞,卻丟掉了自學考試的靈魂。試問,弄虛作假的文憑能夠矇蔽幾時呢?教師職業道德淪喪的放水者們,不僅妄為人師,也必須接受法律的嚴厲懲罰。
  @劉運喜:維護自考形象,整頓自考秩序,既要嚴肅考風考紀,嚴厲打擊各種舞弊行為,更要對社會上的各種助考培訓機構進行全面清理整頓,讓助考培訓機構正本清源。
  @紀鵬:正所謂,“十年樹木,百年樹人”,此話寓意育人事業的長期性、細緻性和艱巨性。又如著名教育家陶行知所言,“千教萬教教人求真,千學萬學學做真人。”期待考場作弊事件早日銷聲匿跡,個別職能部門的虛假教育早日重返純凈的真教育。
  @符向軍:考試立法缺位,讓打擊考試舞弊缺乏有效手段,使得違法成本過低,導致許多舞弊者往往是單位內部處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既難以讓舞弊者付出得不償失的法律代價,更難以鏟除其背後強大的黑色利益鏈。因而,應補強法律短板,儘快出台一部統一、權威的國家考試法,並讓考試作弊入法上刑。
  @劉建國:與力度弱化的處罰手段相比,作弊考生傾向於利益最大化,採取各種小伎倆破壞考試環境,也就成為了一種利於自身的方式選擇。因此,有必要為考生作弊行為貼上法律創可貼,進一步完善和補強刑事法律,強化和提升懲罰力度,給作弊行為以致命一擊。
  (本期選編:馬鈺朋)
  (原標題:自考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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